2024年10月2日,巴西發展、工業、貿易和服務部外貿秘書處(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發布2024年第50號公告,應巴西國內企業Gerdau A?ominas S.A.和Usiminas于2024年4月30日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中國、韓國、烏克蘭和南非的經由控軋和熱處理加工、寬度大于等于600毫米、厚度大于等于4.75毫米的常規或連續鑄造低碳和低合金平軋厚鋼卷板[葡萄牙語:baixo carbono e baixa liga provenientes de lingotamento convencional ou contínuo, podendo ser processados por meio de lamina??o convencional ou controlada e tratamento térmico, de espessura igual ou superior a 4,75 mm, podendo variar em fun??o da resistência, e largura igual ou superior a 600 mm, independentemente do comprimento (chapas grossas)]發起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稅號7208.51.00、7208.52.00和7308.90.10項下的產品。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損害調查期為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調查問卷將發送至各出口商/生產商、進口商和其他國內生廠商,利益相關方應在收到問卷起30天內通過SEI電子信息系統(https://www.gov.br/economia/pt-br/acesso-a-informacao/sei/usuario-externo-1)提交答卷。
利益相關方可在調查啟動之日起5個月內申請召開聽證會。
有關案件信息可通過以下方式咨詢:
電話:+55 61 2027-7770
電子郵件:chapasgrossas_rev@mdic.gov.br
2012年5月3日,巴西對原產于中國、南非、澳大利亞、韓國、俄羅斯和烏克蘭的平軋低碳和低合金厚鋼板發起反傾銷調查。2012年12月6日,巴西對澳大利亞和俄羅斯的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否定性終裁。2013年10月3日,巴西對中國、韓國、南非和烏克蘭的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并開始征收反傾銷稅,稅額如下:中國為211.56美元/噸、韓國為135.08-135.84美元/噸、南非166.63美元/噸、烏克蘭為261.79美元/噸。
2014年12月19日,巴西對中國和烏克蘭平軋低碳和低合金厚鋼板作出第一次反規避終裁,裁定中國的厚涂板(稅號7210.70.10)適用211.56美元/噸反傾銷稅、中國和烏克蘭的含硼鋼板(稅號7225.40.90)分別適用211.56美元/噸和261.79美元/噸反傾銷稅。2015年8月31日,巴西對中國的涉案產品作出第二次反規避終裁,決定將中國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211.56美元/噸擴大至加鉻厚鋼板(稅號7225.40.90)。2016年1月27日,巴西對中國的涉案產品作出第三次反規避終裁,將中國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211.56美元/噸擴大適用至寬度大于等于600毫米、厚度大于等于4.75毫米的常規或連續鑄造低碳和低合金平軋厚鋼卷板(稅號7208.36.10、7208.36.90、7208.37.00及7225.30.00)。2016年8月10日,巴西對中國的涉案產品進行第四次反規避調查。2017年2月17日,巴西對此案作出肯定性終裁,決定對中國鈦含量大于等于0.05%的平軋厚鋼板(稅號7225.40.90)征收211.56美元/噸的反傾銷稅。
2018年10月2日,巴西對原產于中國、韓國、烏克蘭和南非的平軋低碳和低合金厚鋼板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2019年10月2日,巴西經濟部發布第4.434號令,對該案作出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繼續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其中對南非涉案產品暫不實施反傾銷措施,涉案產品的南共市稅號為7208.51.00和7208.52.00;同時,繼續擴大涉案產品的征稅范圍。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